香港專利申請步驟
了解香港專利制度:策略概覽
香港特區提供獨特的專利環境,主要通過兩種途徑獲得標準專利,提供長達 20 年的保護。正如我們的 [流程圖海報] 所示,申請人必須在「傳統再註冊途徑」與「原授專利 (OGP) 途徑」之間做出選擇。本摘要為香港專利提供了宏觀的視角;如需更深入的指南與詳細分析,請訪問我們的 [知識庫]。
這是香港的專利制度。
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,讓您全面了解這個複雜的制度。我們將為您提供一個簡單清晰的概覽,如下所示:
您可以選擇以下其中一種方式申請香港專利:
- 方法一:轉錄申請(Transcription)
- 方法二:原授申請(Original Grant)
1. 再註冊標準專利(傳統方法)
這是國際申請人最常用的途徑。它基於三個「指定專利當局」之一的「原申請」:中國 (CNIPA)、英國 (UKIPO) 或 歐洲專利局 (EPO)(指定英國)。 如流程圖所示,這是一個分為兩個階段的過程:
第一階段 – 記錄請求: 必須在指定專利申請公布後 6 個月內提交。
第二階段 – 註冊與批予請求: 必須在指定專利獲授權後 6 個月內提交。
2. 原授專利(2019 年 12 月新推出)
此途徑允許申請人直接在香港提交申請,無需事先在中國或英國申請。它由香港知識產權署 (HKIPD) 進行本地實質審查,非常適合專門針對香港市場的發明。
關鍵警告:不可延長的期限
香港專利制度中最關鍵的因素——也是導致權利喪失的首要原因——就是 6 個月期限的「不可延長性」。 與許多其他國家可以支付滯納金或申請恢復權利不同,再註冊制度中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的 6 個月期限是法定且絕對的。
無寬限期: 如果逾期哪怕一天,申請也無法提交,該發明進入香港的權利將永久喪失。
「沉默」的第二階段陷阱: 由於第二階段發生在第一階段幾年之後(需等待原專利通過審查),許多公司往往忽略了監控原專利的授權日期,從而錯過了最後的 6 個月窗口。
專家提示: 如果您的原專利由海外代理人處理,您必須確保他們被明確授權在專利獲授權的那一刻立即通知您,以保障您的香港申請權。
短期專利:快速保護
對於商業壽命較短的發明,短期專利提供長達 8 年的保護。
授權速度: 與標準專利不同,短期專利通常在 4 到 6 個月內即可獲批。
要求: 申請時必須提交由指定權威機構(如中國、英國或歐洲專利局)發出的檢索報告。
維持與續期
即使在獲准批予後,專利也必須進行維護。
標準專利 (R): 如果專利仍處於「申請階段」(等待原專利授權),則從第 5 年開始需繳納維持費。一旦獲准批予,從第 3 週年起需繳納年度續期費。
短期專利: 在第 4 年年末需繳納一次性續期費,以將保護期延長至 8 年。
